13ZG901:重力式挡土墙

资源状态:现行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2017-03-01
实施日期:2013-12-01
废止日期:-
主编单位: 湖北省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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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1.1 本图集重力式挡土墙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地区,高度小于等于8m、地层稳定、开挖土石方时不会危及相邻建筑物的地段,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小区的室外重力式挡土墙。 1.2 对于软弱土层、液化土层、膨胀土、滑坡、岩溶、土洞发育、浸水地区等特殊工程地质条件及有限范围填土的挡土墙,应根据有关规范,由单项工程设计人员进行验算处理。 1.3 本图集按浆砌毛石用料方案编制,但也适用于浆砌毛料石和毛石混凝土挡土墙。 1.4 本图集中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2、编制内容 2.1 本图集挡土墙断面形式分直立、俯斜两种。 2.2 标志墙高有2.0、3.0、4.0、5.0、6.0、7.0、8.0m共七种,分别用于以下两组地区: ① 非抗震设防区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0.05g)、7度(0.10g)地震区。 ②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8度(0.20g)地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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