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1.1 本图集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一类环境,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楼板及屋面板; 1.2 本图集构件如遇下列情况,选用者尚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采用: 1.2.1 板表面温度高于100℃或者有生产热源而且表面温度经常高于60℃时; 1.2.2 板处于受侵蚀或高湿度环境; 1.2.3 板受振动影响需作振动计算时; 1.2.4 板的耐火极限为1.0h。若设计要求需提高板的耐火极限时,由图集选用者按有关规范另行处理。2.编制内容 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设计选用表、材料表、板配筋图及板连接做法示意图等。
暂无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