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SG619-3《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三)(单层工业厂房、烟囱、水塔)》国标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经抗震鉴定后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现有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单层钢结构厂房、单层砖柱厂房等抗震设防烈度为丙类的一般工业厂房、烟囱及水塔的抗震加固。主要内容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屋盖、柱、维护结构加固的构造详图及要求;单层钢结构厂房柱间支撑、屋盖抗震加固的平面布置及节点详图;单层砖柱厂房的独立砖柱及壁柱的加固;烟囱、水塔的砖烟囱、砖水塔的加固以及混凝土烟囱、混凝土水塔的加固构造。本图集系《房屋建筑抗震加固》G619系列图集之一,根据典型工程提供加固构造示意,供广大设计、施工、监理并工程技术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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