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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步骤、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玻璃球、玻璃纤维纱线、织物、毡和多层织物等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标准编号:GB/T 32151.35-2025
标准名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5部分: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Part 35:Glass fibre products enterprises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发布日期:2025-01-24
实施日期:2025-08-01
出版语种:中文简体
起草单位: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ICS号:13.020.10
中标分类号:Z04
代替标准:
被代替标准: